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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

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

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 50736-2012)是中国针对民用建筑供暖、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制定的国家标准。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关键内容:

1. 适用范围

适用于新建、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及因技术改造需要设计供暖、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项目。

2. 供暖设计

设计供暖温度应满足居住空间20~22℃的要求,高层建筑偶数楼层17~20℃,奇数楼层18~20℃。

暖气回路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,采用钢制或复合材料,温差不宜超过20℃,并设置防锈处理。

3. 热水供应

热水供应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,采用红外线或光栅传感热量调节,管路应节能,并设置截止阀、止回阀等。

4. 通风与空调

应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,并优先考虑自然通风。

设有机械通风的房间,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规定要求。

室内送风、排风设计应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及污染源的变化优化气流组织设计。

5. 检测与监控

空调系统应设置检测点,并考虑多工况运行方式以达到节能目的。

优先控制和分程控制方案,如高低值选择控制,以优化系统运行。

6. 其他要求

设计应考虑施工、调试及验收的要求,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通风与空调设计中,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,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。

7. 实施日期

该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
以上信息概述了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的主要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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